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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刊文章同时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转载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21日 作者: 来源:广东财经大学期刊中心 点击数:10

 近日,刊发于《广东财经大学学报》2025 年第6期的特稿《我国社会保险经办投入体制转型研究—从财政预算制转向成本预算制》,在发表后迅速引发学界广泛关注,同时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社会保障制度》、《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转载。

 该文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教授和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社会发展研究所戴茜共同完成。该文的转载,充分彰显了该研究的学术含金量与现实指导价值。

 文章概要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健全社会保险精算制度”,这标志着我国社会保险体系建设迈入制度驱动的精细化治理新阶段,而社保经办投入体制的科学性直接决定精算平衡原则能否落地、数字化转型能否突破瓶颈。当前我国社保经办费用长期实行财政预算制,该模式已难以适配精算制度对成本核算精准性、经费保障稳定性的要求,也制约了全国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与一体化协同发展。

 文章基于金保工程的建设实践,系统剖析了财政预算制面临的四大现实困境:一是“渠道非制度化”,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依赖财政、银行等多渠道投入,但银行参与的核心利益驱动力因基金上解、专户精简等政策弱化,多元投入模式可持续性不足;二是“横向分散化”,四级政府分级投入导致经费负担下沉,地方财政能力差异造成各地建设水平不均,形成“地方孤岛”,阻碍全国统一标准落地;三是“纵向碎片化”,年度预算制使得投入呈碎片化特征,无法满足数字化转型对大规模、集中、持续性投入的需求,规模效应难以发挥,还产生大量“无谓成本”;四是“经办费用财政化”,偏离国际通行的成本核算路径,无法精准评估制度效率,也不利于国际比较与话语权构建。

 在此基础上,文章以精算平衡理论为核心支撑,论证了成本预算制的优越性:从成本分析看,成本预算制将经办费用内化为基金法定成本,厘清了社保基金与公共财政的责任边界,契合“受益者负担”原则与财政事权匹配要求;从效益分析看,该模式能为数字化治理提供统一预算与集中管理保障,适配技术迭代的成本需求,同时可优化公共财政支出结构,实现资源配置最大化。此外,长期护理保险试点中经办费用从基金列支的实践,验证了成本预算制的可行性与有效性。

 相比于以往研究,本文的拓展性体现在两方面:其一,将成本效益分析理论系统应用于社保经办领域,构建了“收入—成本”分析框架,丰富了社会保障治理的理论工具;其二,突破现有研究对财政预算制的改良思路,提出兼具原则性与操作性的成本预算制改革方案,为破解经办投入瓶颈提供了根本路径。文章的研究结论揭示了社保经办投入体制转型的内在逻辑,推动财政预算制向成本预算制转型,既是落实“健全社会保险精算制度”要求的具体体现,也是“十五五”时期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研究提出的立法先行、建立监管机制、引入绩效激励、分步试点推行等政策建议,能够为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提供稳定的经费保障,推动社保经办体系从“粗放式量增”转向“集约化质变”,助力构建共享型、普惠型、服务型的社会保险体系,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初审:谢微 复审:冯小亮 终审:彭荣